在招投标过程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往往会将一些强制性标准列入招标文件中,希望借助一定的门槛,避免不良供应商虚假应标,初步筛除一些不具备投标能力的供应商。较为常见的有,“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
目前,政府采购所有需要执行的采购政策对IT产品采购均适用。国家有关标准中适用于IT设备所有强制性要求,对于政府采购项下的IT产品采购也都适用。
经查询,目前我国信息技术类现行的强制标准(GB)共11条。包括,“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23部分:大型数据存储设备”、“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信息技术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局域网和城域网特定要求第11部分:无线局域网媒体访问控制和物理层规范:5.8GHz频段高速物理层扩展规范”、“信息技术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局域网和城域网特定要求第11部分:无线局域网媒体访问控制和物理层规范:2.4GHz频段更高数据速率扩展规范”、“信息技术中文编码字符集”、“信息技术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基本多文种平面)汉字16点阵字型”、“信息技术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基本多文种平面)汉字24点阵字型第1部分:宋体”、“信息技术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局域网和城域网特定要求第11部分:无线局域网媒体访问控制和物理层规范:2.4GHz频段较高速物理层扩展规范”、“信息技术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局域网和城域网特定要求第11部分:无线局域网媒体访问控制和物理层规范”、“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藏文编码字符集基本集”。值得注意的是,强制标准“与通信网络电气连接的电子设备的安全”将于年11月1日起实施。
商用设备类现行的强制标准共1条,包括“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类现行的强制标准共20条,包括“即时通信业务HI接口总体技术要求”、“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电磁兼容通用标准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的发射”、“电磁兼容通用标准工业环境中的发射”、“短波无线电收信台(站)及测向台(站)电磁环境要求”、“车辆、船和内燃机无线电骚扰特性用于保护车外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对海远程无线电导航台和监测站电磁环境要求”、“卫星紧急无线电示位标性能要求”、“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第1部分:发射”、“无线电发射设备安全要求”、“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系统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电视和声音信号电缆分配系统第2部分:设备的电磁兼容”、“30MHz~1GHz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辐射测量方法和限值”、“30MHz~1GHz声音和电视信号电缆分配系统抗扰度测量方法和限值”、“PAL-D制电视广播技术规范”、“对空情报雷达站电磁环境防护要求”、“电信线路遭受强电线路危险影响的容许值”、“电视中间频率”。
我国标准化法规定,凡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均属于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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