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迎交通智能化发展机遇:《推动“互
声明:本文来源于国家发改委,由Easy3W转载推荐,版权属原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请留言本公号删除。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近日联合印发《推动“互联+”便捷交通增进智能交通发展的实施方案》,增进交通与互联深度融会,推动交通智能化发展,为我国交通发展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持。《实施方案》明确,实行“互联+”便捷交通重点示范项目27项,到年基本实现公众通过移动互联终端及时获得交通动态信息,掌上完成导航、票务和支付等客运全程“一站式”服务,提升用户出行体验;基本实现重点城市群内“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重点营运车辆(船舶)“一联控”;线上线下企业加快融会,在全国骨干物流通道率先实现“1单到底”;基本实现交通基础设施、载运工具、运行信息等互联化,系统运行更加安全高效。在完善智能运输服务系统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打造“畅行中国”信息服务,构成涵盖运输、停车、租赁、修理、救济、衍生服务等领域的综合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实时、多样化的信息查询、发布与反馈。加强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支持是关键基础。根据《实施方案》,我国将建设先进感知监测系统,构成动态感知、全面覆盖、泛在互联的交通运输运行监控体系。构建智能运行管理系统、健全智能决策支持系统是“重头戏”。《实施方案》明确,完善交通管理控制系统,提升设备和载运工具自动化水平,鼓励研发定制化智能交通工具,推动旅客联程联运和货物多式联运;健全智能决策支持系统,充分利用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数据资源,发掘分析人口迁徙、公众出行等特点和规律。方案全文以下:推动“互联+”便捷交通增进智能交通发展的实施方案交通与互联融会发展,有利于方便旅客出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综合效力,也是培养交通发展新动能、提升发展水平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我国互联技术、产业与交通融会方面获得积极进展,但在市场运用、基础条件、技术支持、政策环境等方面依然存在许多制约,难以满足发展智能交通、培养新业态的需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动“互联+”行动的指点意见》(国发〔〕40号),增进交通与互联深度融会,推动交通智能化发展,全面提升质量效力,特提出以下实施方案。1、整体要求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10八大和十八届三中、4中、五中全会精神,依照“5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建立并贯彻落实创新、调和、绿色、开放、同享的发展理念,以旅客便捷出行、货物高效运输为导向,全面推动交通与互联更加广泛、更深层次的融会,加快交通信息化、智能化进程,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增加有效供给,提升效力效益,推动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我国交通发展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持。
(2)基本原则
——创新发展,支持引领。充分利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优化运输组织方式,提供多元化产品,更好满足多样化需求。以智能交通发展为引领,增强行业创新能力,培养发展新业态和新模式。
——市场运作,提质增效。充分发挥传统运输企业和互联企业的积极性,鼓励通过资本运作、技术合作、管理协作等情势展开全方位合作。发挥技术和市场优势,以客户为中心,提升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整体运行效力和服务质量。
——政府引导,安全有序。调剂完善扶持政策和监管方式,通过积极灵活的制度设计,增进新型服务业态规范发展,防范恶性竞争和市场垄断,推动有序发展。掌控好融会开放与规范安全的关系,切实保障运输安全和络安全。
——包容同等,开放同享。以满足运输出行需求,提高交通资源配置效力为出发点,鼓励和包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不同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加大政府部门间的调和协同,推动交通设施、运营等数据信息资源互通同享,最大程度向社会开放。
(3)实行目标
实行“互联+”便捷交通重点示范项目,到年基本实现公众通过移动互联终端及时获得交通动态信息,掌上完成导航、票务和支付等客运全程“一站式”服务,提升用户出行体验;基本实现重点城市群内“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重点营运车辆(船舶)“一联控”;线上线下企业加快融会,在全国骨干物流通道率先实现“1单到底”;基本实现交通基础设施、载运工具、运行信息等互联化,系统运行更加安全高效。
立足“10三五”、着眼更长时期的发展需求,逐渐构成旅客出行与公务商务、购物消费、休闲文娱相互渗透的“交通移动空间”;实现各类交通信息充分开放同享,打破信息不对称,精准对接供需、高效配置资源;逐渐构建“3系统、两支持”的智能交通体系,实现先进技术装备自主开发和规模化运用,交通运输服务效力、资源配置效力和交通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2、完善智能运输服务系统
(4)打造“畅行中国”信息服务。加强政企合作,支持互联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完善各类交通信息平台,构成涵盖运输、停车、租赁、修理、救济、衍生服务等领域的综合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全程、实时、多样化的信息查询、发布与反馈。增强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服务功能,建设行业数据交换节点,开发交通运输物流运行分析服务产品。充分利用新型媒介方式,建设多元化、全方位的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及进出城交通、城市停车、充电设施等信息引导系统。提高交通动态信息板等可视化智能引导标识布设密度。完善交通广播等传统媒介功能,扩大高速公路交通广播覆盖范围。
(5)实现“一站式”票务支付。稳步推动全国道路客运联售票系统建设,推动实名制长途汽车客运、重点区域水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运用,旅客凭身份证件、电子凭证可实现自助购(取)票、检票、进出站。推动机票、道路客运售票系统等向互联企业开放接入,积极研究铁路客票系统开放接入条件,鼓励互联企业整合集成,为旅客提供全方位、联程客票服务,构成面向全国的“一站式”票务系统。稳步推动交通一卡通跨区(市)域、跨运输方式互联互通;加快移动支付方式在交通领域运用。
(6)推动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ETC)系统拓展运用。以提高通行能力,减缓交通拥堵、减少排放为重点,提高全国高速公路ETC车道覆盖率。提高ETC系统安装、缴费等的便利性,加大用户发展力度,侧重提升道路客运车辆、出租车等各类营运车辆使用率,力争3年内客车ETC使用率到达50%以上。研究推行标准厢式货车不停车收费。提升客服点和省级联结算中心服务水平,建设高效结算体系。增进ETC系统与互联深度融会,实现ETC系统在公路沿线、城市公交、出租车、停车、道路客运、铁路客运等交通领域的广泛运用。
(7)推行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推动各种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在交通运输行业兼容与互操作。加强全天候、全天时、高精度的定位、导航、授时等服务对车联、船联和自动驾驶等的基础支持作用。鼓励汽车厂商前装北斗用户端产品,推动北斗模块成为车载导航装备和智能的标准配置,拓宽在列车运行控制、车辆监管、船舶监管等方面的运用,更好服务于旅客出行、现代物流和旅游休闲等。
(8)推动运输企业与互联企业融会发展。充分发挥运输企业和互联企业各自优势,鼓励线上线下资源整合,为公众提供多元化、高品质服务。发掘和满足旅客潜伏需求,依托线下资源向线上拓展,延伸服务链条,创新商业模式。发挥互联面向个性化需求、响应及时、组织高效等特点,积极整合线下资源,通过定制承运、络预约出租汽车、分时租赁等方式,在城市交通、道路客运、货运物流、停车、汽车维修等领域,发展“互联+”交通新业态,并逐渐实现规模化、络化、品牌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运输企业和互联企业进行战略合作,实现信息资源、资本、技术和业务等方面深度融会,和与上下游产业链有机结合。
3、构建智能运行管理系统
(9)完善交通管理控制系统。全面提升铁路调度指挥和运输管理智能化水平。推动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智慧公路建设,增强道路运行控制管理能力。建设智慧港口,提高港口管理水平与服务效力;建设智慧航道,提升内河高等级航道运行状态监测能力;建设智慧海事,基于国家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和星基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建设重点船舶全程跟踪和协同监管平台;推动E航海示范工程建设,为船舶提供辅助导航服务。完善现代空管系统,加强航空公司运行控制体系建设。推行运用城市轨道交通基于无线通信的列车控制系统。优化城市交通需求管理,完善集指挥调度、信号控制、交通监控、交通执法、车辆管理、信息发布于一体的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推动部门间、运输方式间的交通管理联联控。
(10)提升设备和载运工具自动化水平。提升铁路计算机联锁、编组站系统自动化程度,建设无人化集装箱码头系统,有序推动无人机自动物流配送,稳步推动城市轨道交通自动驾驶。推行运用集成短程通讯、电子标识、高精度定位、主动控制等功能的智能车载设施;建设智能路侧设施,提供络接入、行驶引导和安全告警等服务;加强车路协同技术运用,推动汽车自动驾驶。推动自主感知全自动驾驶车辆研发,根据技术成熟程度逐渐推动运用。鼓励研发定制化智能交通工具。
(11)推动旅客联程联运和货物多式联运。推动各运输方式间智能协同调度,实现信息对接、运力匹配、时刻衔接。推动旅客客票向“一票制”、货物运单向“一单制”发展。依托移动互联增进客运、物流信息整合,鼓励发展客货无车承运,实现一体衔接。加强多式联运、交通枢纽物流园区、城市配送、危险品运输、跨境电子商务等专业化经营平台信息互联互通,提升大宗物质、集装箱、快递包裹等重点货物运输效力。积极推动长江及长三角地区江海联运与多式联运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中国铁路综合物流络平台开发物流配送手持运用等服务。引导相干企业完善甩挂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民航领域离港系统、航空物流信息平台。
4、健全智能决策支持系统
(12)建设安全监管应急救济系统。建立集监测、监控和管理于一体的铁路络智能安全监管平台。依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建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完善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系统,加快省级和中心城市系统建设,加强对重点营运车辆和重点运输船舶的监管。提升民航飞机定位跟踪能力,建设民用无人机安全飞行智能监管平台。提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管能力。加快推动“绿盾工程”建设,完善邮政快递安全监管平台。充分利用互联技术,建立跨部门联防联控体系,加强交通、公安、安监、气象、国土等部门间的信息同享和调和联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救济指挥系统。
(十三)完善决策管理支持系统。加强交通计划、投资、建设、价格等领域信息化综合支持能力,完善综合交通统计信息决策支持体系。充分利用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数据资源,发掘分析人口迁徙、公众出行、关键客货流、车辆船舶行驶等特点和规律,加强对交通计划建设、运营管理和政策制定等决策的支持。推动交通运输上行政许可“一站式”服务,推动许可证件(书)数字化,增进行政许可、服务监督的信息化和互联互通。加快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电子化,实现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异地交换同享和联防联控;推动非现场执法系统试点建设,实现综合巡检和自动甄别。推动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和汽车维修配件追溯体系建设。
5、加强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支持
(十四)建设先进感知监测系统。以提升运行效力和保障交通安全为目的,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络基本状态、交通工具运行、运输组织调度的信息收集,构成动态感知、全面覆盖、泛在互联的交通运输运行监控体系。基本构成覆盖全国的铁路设施装备运行状况监控络。推动国家公路建设和运行的监测、管理和服务平台构建,完善监测点布设,深化公路、水运工程基础设施质量安全状态感知监测及大数据运用。加快推动内河高等级航道数字化建设,大力推行运用电子航道图。加强城市地面交通、轨道交通、关键场站等运行状况信息收集能力。建设交通节能减排监测点,加强分析预警。
(十五)构建下一代交通信息基础络。加快车联、船联建设,在民航、高铁等载运工具及重要交通线路、客运关键站点提供高速无线接入互联的公共服务,扩大络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全国高速公路信息通讯系统等骨干络,提升接入服务能力。探索运用交通运行控制、运营管理和信息服务的通讯络新技术,建设铁路下一代移动通讯系统,布局基于下一代互联和专用短程通讯(DSRC)的道路无线通信。研究计划分配智能交通频谱。
(十六)强化交通运输信息开放同享。推动跨地域、跨类型交通运输信息互联互通,依托国家及行业数据同享交换平台和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增进交通领域信息资源高度集成同享和综合开发利用,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功能。按政务公然的有关规定,政府交通信息资源分级分类向社会开放,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和互联企业向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开放资源。鼓励发展交通大数据企业,提升处理和分析能力,创新数据产品,更好支持企业运营管理和政府决策。
6、全面强化标准和技术支持
(十七)制定完善技术标准。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基础性数据同享相干标准,拟定政府公然数据集规范。结合技术攻关和实验运用情况,推动制定人车路协同(V2X)国家通讯标准和设施装备接口规范,展开专用无线频段分配工作。以共性基础标准为重点,构建与国际接轨的中国智能汽车标准体系。统一内河电子航道图标准,制定内河船舶射频辨认标准。推动交通支付系统和装备标准化。制定物流信息平台相干技术标准。加快国家智能交通技术标准国际化。推动核心关键技术研发运用和技术标准制定推行。
(十八)积极研发和运用智能交通先进技术。掌控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趋势,适应智能交通发展市场需求,在以下领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突破交通关键核心技术,做好试点示范推行和产业化运用,着力解决交通运输领域存在的关键共性技术和短板瓶颈等问题。
——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自动运行技术。从优化运行系统结构、提高行车密度、强化车地信息交互及控制功能等方面,积极发展列车自动控制系统。展开全自动运行系统关键技术攻关,在车载装备休眠和自动唤醒、故障情况下应急控制、车载装备小型化等方面实现突破。研发城市轨道交通智能检测维修系统,实现装备故障预警和隐患排查。支持研发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和智能维修的整套设备和软件。
——车联和自动驾驶技术。加大对基于下一代移动通讯及下一代移动互联的交通应用技术研发支持力度,攻克面向交通安全和自动驾驶的人车路协同通讯技术,基于交通专用短程通讯技术和现有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实现车路信息交互;研发并利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LTE展开智能汽车示范运用。示范推行车路协同技术,鼓励乘用车后装和整车厂主动安装具有电子标识、通讯和主动安全功能的车载设施。推动高精度的地图、定位导航、感知系统,和智能决策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发。展开自动驾驶核心零部件技术自主攻关。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实现智能同享和自适应学习,提高驾驶自动化水平。推行交通事故预防预警应急处理、运输工具主动与被动安全等技术。
——智能港航和船舶技术。在航海领域推行运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提高船舶定位精度。在国际E-航海战略规划下,研发下一代星基、陆基甚高频数据交换系统(VDES)和新型海上安全信息数字广播系统(NAVDAT),开发运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于S标准和运用需求的电子海图和电子航道图运用船载终端,建设航海公共服务平台,提高中远海船舶保障能力。出台技术标准,加快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的国产化进程,增进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的区域和全国互联,实现海上智能交通管理。
——新一代空中交通管理技术。发展新一代空中交通管理系统,实现通讯、导航、监视、信息管理和航空电子设备全面演进。重点发展地空数据链技术和地面IP络技术等通讯新技术。完善陆基导航的设施和布局,满足仪表运行和基于性能的导航运行需求,逐渐推动从陆基导航向星基导航过渡。展开多静态一次监视雷达、多功用监视雷达、低空监视技术等新监视技术的研究工作。研究并推动广域信息管理技术运用。发展空中导航、空中防撞、机场地图和交通信息显示等先进航电技术。
——智能城市交通管理技术。加强大范围交通流信息收集、交通管理大数据处理、交通组织和管控优化、个性化信息服务等技术研发。进一步提升自主研发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等在装备精确度、稳定性方面的技术水平,并大规模推行使用
(十九)大力推动智能交通产业化。加快建立技术、市场和资本共同引领的智能交通产业发展模式。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和新技术运用。推动智能交通基础设施规模化、络化、平台化和标准化,营建开放的智能交通技术开发运用环境。
7、营建宽松有序发展环境
(210)构建公平有序市场环境。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交通新业态发展,调剂完善相干支持政策,创造宽松发展环境。推动交通公共资源优化配置,实现不同市场主体在使用交通设施方面的同等待遇。
(211)推动信誉信息双向对接。推动公共信誉信息开放,支持市场主体依法获得承运人遵法信誉、银行信用和“信誉中国”站相关公共信誉信息,加快同享交通发展。将各类市场主体构成的承运人信誉记录纳入全国信誉信息同享平台。
(212)创新行业监管方式。各地应建立和健全部门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依法规范络预约出租汽车等新业态发展。不断提高行业监管水平和透明度。密切跟踪大规模市场吞并重组行动,加大力度甄别并处罚垄断及不正当竞争行动。
(2十三)健全络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络安全风险防控,提升技术保障能力,加强重点站、信息系统和客户端的运行安全监测预警,定期展开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国家信息安全意识,保障高精度、高敏感的交通信息安全,避免侵犯个人隐私和滥用用户信息等行动。提供交通服务的互联平台企业数据服务器须设置在我国境内。
(2十四)完善相干法律法规。结合交通新业态发展特点,抓紧制定相干法律法规,规范引导行业发展。明确车辆、驾驶员等生产要素的市场准入标准,制定交通互联服务标准。健全与行业发展相适应的税收制度。明确交通互联服务企业及相干方在交通运输安全、信息安全、纠纷处置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研究制定智能汽车相干法规。
8、实行“互联+”便捷交通重点示范项目
综合斟酌国家战略、区域条件、市场需求等因素,构成《“互联+”便捷交通重点示范项目》,在基础设施、功能运用、线上线下对接、政企合作、新业态、典型城市等方面,构成27项重点示范项目。
(2十五)延续推动项目建设。“互联+”便捷交通重点示范项目主要是具有引领作用、显著提升效力、提高安全水平、增进低碳节能、能够带动智能交通技术运用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的重点项目。各地方和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有效发挥政府投资的引领示范和杠杆作用,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
(2十六)加强组织保障推动全面落实。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加强协同配合,构成协力。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主动作为,积极试点示范,抓好落实。扩大浏览(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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