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2015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我校在年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号《关于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太原理工大学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一、工程硕士报考条件

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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